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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委第一巡视组巡视省二轻集团公司党委工作动员会召开
来源:品牌宣传部 发布时间:2018-08-03 14:31 浏览量:28760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8年8月2日上午,省委第一巡视组巡视省二轻集团公司党委工作动员会召开。会前,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王忠民向省二轻集团公司党委书记虞岳明传达了省委书记车俊关于巡视工作讲话和指示精神。会上,省委第一巡视组组长金连山就即将开展的巡视作了动员讲话,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王忠民就配合做好巡视工作提出要求,省二轻集团公司党委书记虞岳明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
省委第一巡视组副组长夏一鸣、周钦及巡视组全体成员、省二轻集团公司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出席会议,省国资委党委委员、副主任沈建平等列席会议。
金连山指出,巡视是全面从严治党重大举措、党内监督战略性制度安排。做好新时代巡视工作,必须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巡视工作思想,把住发现问题这条生命线,抓住推动问题解决这个落脚点,不断深化政治监督。省委高度重视巡视工作,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浙江省第十四届委员会巡视工作规划》,旨在构建起更加科学、严密、有效的巡视监督制度体系,为建设“六个浙江”、实现“两个高水平”奋斗目标提供坚强政治保证。被巡视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深刻领会党的十九大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部署,坚决扛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决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坚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省委重大决策部署,为推进“八八战略”再深化、改革开放再出发,高水平谱写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浙江篇章提供坚强保障。
金连山强调,省委巡视组将认真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突出问题导向,紧盯“关键少数”,查找政治偏差,聚焦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全面从严治党,围绕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和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等方面,深入检查被巡视党组织“两个维护”、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重大部署情况,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情况,选人用人和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整治“四风”问题情况,党规党纪执行情况,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情况,以及十三届省委巡视整改落实等情况,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改革、促进发展,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在浙江的生动实践。
王忠民强调,按照巡视工作五年规划的部署要求,本轮巡视要牢牢把握“两个维护”根本政治任务,以加强党的长期执政能力建设、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为主线,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坚定不移深化政治巡视,充分发挥巡视的政治监督、政治导向作用,督促全省各级党组织强化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省二轻集团公司党委要以本次巡视为契机,切实增强“四个意识”,既要主动、真心接受监督,又要增强党性、改进工作。做到把党的政治建设作为党的根本性建设,不断强化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不断提高党的建设质量;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不断拧紧管党治党的“螺栓”,真正把政治巡视要求不折不扣落到实处。省二轻集团公司党委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切实增强自觉接受监督的政治意识,充分信任、坚决支持、积极配合省委巡视组工作,共同完成好这次巡视任务。对隐瞒不报或者故意向巡视组提供虚假情况、干扰和阻挠巡视工作等违纪违规行为,将依纪依规严肃处理、追究责任。
虞岳明在表态中说,省委巡视组对省二轻集团公司党委开展巡视,既是对省二轻集团公司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整体把脉”,也是对集团各级干部特别是党委班子的“政治体检”,更是对集团改革发展的促进和鞭策,充分体现了省委对集团工作的高度重视和亲切关怀。集团上下要自觉接受、积极配合、全力支持省委巡视组的监督检查。要提高认识,坚决贯彻落实省委巡视工作各项部署。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的工作部署上来。要严守纪律,全力配合和保障巡视工作顺利开展。对巡视组的任务要求,要全力以赴配合,不折不扣落实,一丝不苟执行,精益求精完成,决不欺骗隐瞒、弄虚作假、敷衍拖延。要将这次巡视作为改进提升工作的重大契机,主动向巡视组领导请教,边巡边查,以巡促改。要把配合巡视工作与抓好当前工作结合起来,做到“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两提高”,推动集团各项工作迈上新台阶、取得新成绩,向省委和巡视组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动员会后,省委巡视组听取了省二轻集团公司党委工作汇报。巡视期间设专门值班电话:13758184807(受理电话时间为:8月2日-9月28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8:00)、专门邮政信箱(收信地址为:杭州616号)和专门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根据省委要求和巡视工作职责,省委巡视组主要受理反映省二轻集团公司党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属企业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视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被巡视单位和有关部门认真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