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果
来源:人民日报 发布时间:2022-01-18 08:46 浏览量:18860
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果
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系统深入
记者从17日召开的国企改革三年行动专题推进会获悉:2021年,各中央企业、各地国资委和地方国有企业挂图作战、跑表计时,实现三年改革任务70%的年度目标,取得一系列重要阶段性成果。
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更加成熟定型。前置事项清单全面制定并落地见效,全部中央企业集团公司和地方一级企业、绝大多数中央企业和地方重要子企业制定了清单,进一步厘清党组织与董事会之间的权责边界。各级国有企业基本实现董事会应建尽建,中央企业和地方国有企业子企业层面完成外部董事占多数的比例分别达到99.3%、94.2%。公司制改革基本完成,中央党政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所管理企业中公司制企业占比97.7%,地方国有企业中公司制企业占比99.9%。
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系统深入。中央企业完成一系列重大战略性重组和专业化整合,在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资力度持续加大。通过吸收合并、股权转让、注销等多种方式,中央企业压层减户、缩短管理链条,全年共“压减”法人户数2906户,管理层级控制在5级以内。有力有序清退低效无效资产,全国范围内纳入名单的“僵尸企业”已处置完成2.5万家,处置率超过95%。中央企业“两非”(非主业、非优势)剥离完成率达86.9%,地方“两非”“两资”(低效资产、无效资产)清理退出完成率达87.9%。中央企业重点亏损子企业三年减亏83.8%,地方重点亏损子企业专项治理完成率达90.1%。
科技创新政策效果显著。各中央企业和各地普遍制定并落实年度考核加分、研发费用视同利润加回、资本金注入、工资总额单列等政策。中央企业研发投入强度达到2.5%,其中工业企业达到2.9%。此外,打造“策源地”和“链长”企业迈出实质性步伐,重大科技创新成果量质齐升。
三项制度改革大范围破冰破局。经理层成员已签订契约的中央企业子企业和地方国有企业占比分别达到97.3%和94.7%,基本建立了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下的新型经营责任制。中央企业、地方国有企业管理人员竞争上岗人数占比分别达到42.9%、37.7%,末等调整和不胜任退出人数占比分别达到4.5%、3.0%。据初步统计,中央企业已开展过中长期激励子企业占具备条件子企业的85.9%,惠及27.6万人,覆盖范围和激励人数均创新高。不少企业和地方还结合实际探索开展了骨干员工跟投等措施。
国资监管体制进一步健全。地方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目标提前完成。各级国资委强化履行国有企业出资人职责、专司国有资产监管职责和负责国有企业党的建设“三位一体”的职能配置,监管职责定位进一步明晰。全国国资国企在线监管系统建设加快推进,业务监督、综合监督、责任追究相衔接的出资人监督闭环逐步完善,中央企业内部协同高效的“大监督”模式加快建立。
“2022年是三年行动的攻坚之年、收官之年,要确保上半年在重点难点任务上取得根本性突破,完成主体任务,在党的二十大前基本完成各项任务,今年底前完成扫尾工作,实现全面胜利收官。”国务院国资委副主任翁杰明在会上表示,要抓好六方面重点工作:深度推进加强党的领导与完善公司治理相统一,切实提升董事会建设和运行质量;紧紧围绕提高效率激发活力,推动市场化机制各项措施全面走深走实;科技创新激励更精准更给力,打造一批原创技术策源地;加大力度推进结构调整和瘦身健体,坚决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因企因地因业分类改革,抓重点抓关键提高精准性;全面强化专业化体系化法治化监管,推动国资监管效能和优势充分发挥。(记者 刘志强)